2024年,市民营经济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规范决策程序、加强政策引导、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本领,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推动省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和“第一议题”制度。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列入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同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省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第一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工作职责,与民营经济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构建起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助配合的法治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组织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推动全体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议,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签订年度责任书和承诺书,将法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接受监督。依法规范联系和服务民企行为,构建“首席服务专员”“民企12345专席”“民营企业家交流中心”等“六个一”联系商协会机制,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民营经济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0条。目前,已发布各类惠企政策19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10条。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制定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权责清单,明确办事主体、工作流程及服务时限,在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和区县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公布。积极主动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每月向司法部门报送行政应诉数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全年收到人大、政协提案25件,全部按期办结。
二是提高政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其纳入市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班的课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持续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行政指南。落实省、市民营企业座谈会及党外人士专项民主监督协商座谈会等要求,梳理汇总企业诉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定期调度跟踪,推动解决企业诉求;打造“海右亲清会客厅”品牌,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收集民企诉求,联合有关部门和区县闭环办理民营企业问题诉求2万余件。印发《济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一本通(2024版)》,涵盖法律法规及综合政策、资金扶持类政策、特色金融服务3大门类150条政策清单,并制作电子书,阅览量近3万次,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政策查询渠道。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意识。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教育, 把宪法法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年内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抓好新提任领导干部、新入职公务员学法考法练习和测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提高了机关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民企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发动民营经济系统积极参加宪法知识答题,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及能力。
四是聚焦法律风险,开展法治护航。针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向民营企业发放法治风险防范手册,围绕民营企业合同管理、产权保护、应收账款逾期风险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法治护企”系列活动,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围绕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益、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开展政策宣讲会5次,涉及民营企业150余家,“面对面”为民营企业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难题,全力保驾护航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聘请法律顾问,推进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聘任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订、重大合同订立等重大事项“把脉问诊”。实施合同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查全局《民营经济监测分析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等合同22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局主要领导着力推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从严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必须经会议集体讨论、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决定,确保局机关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合规、过程公开透明。对《持续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计划(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征求34个责任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16条。
六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参加国家层面法治建设,在局官网和局微信公众号对《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及时向国家民营经济局反馈修改建议。制定我局《2024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组织全局同志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积极参与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济南市“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依托“民营企业家交流中心”“民营企业服务站”等载体,组织开展民营经济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常态化推进法律知识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增强民营企业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增强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方式相对单一,覆盖面不广,效果不够理想。二是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尚不足,局机关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局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方面的学习时间不够多,学习方式不够丰富,主要停留在传统学习上。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上率下,推进法治政府全面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宪法、民法典、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涉及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营经济局和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理论基础。
三是进一步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涉及民营经济的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按规定及时征求相关责任单位及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提高政策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备案和监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部门法制机构在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中的专业作用。
四是进一步抓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吸收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相关内容,起草《济南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民营经济未来发展谋篇布局。持续开展好民企法治护企活动,继续落实好“六个一”联系商协会机制,千方百计帮助民企解决在投资融资、创新创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好民营企业攀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民营企业培育,强化分类指导和政策引领,实施“一企一案”综合支持政策,培育壮大一批年营业收入规模100亿级以上、50亿级以上民营龙头企业,推动省会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