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6908X/2024-00110 组配分类: 效果评估
- 成文日期: 2026-09-23 发布日期: 2026-09-2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民营经济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后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济南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分市政府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营经济局对《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发【20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
一是评估《若干措施》相关政策规定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若干措施》今后的修改完善或废止提供依据。二是通过评估总结《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不足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推动落实提供科学依据。
(二)评估过程
市民营经济局充分认识此次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制定工作方案,依据《济南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制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处室,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成立评估组,确定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评估工作细致安排,有序推进各环节。二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深入民营企业、园区开展调研、到责任部门走访、定向征求企业意见建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等形式,详细了解《若干措施》有关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三是定期收集情况。自该政策印发以来,已五次全面调度各相关部门《若干措施》实施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若干措施》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的执行情况。
(三)评估情况
1.合法性评估。在出台程序方面,《若干措施》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经过了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并以合法合规的形式发布实施。《若干政策》在起草阶段坚持“开门问策”,围绕政策专项资金问题与市财政局衔接十余次,多次召开融担、财投、银行等参加的金融政策专题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征求了20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15个区县(功能区)意见,同时,公开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在内容方面,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持一致,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若干措施》印发时间为2023年5月,其中2023年12月份进行一次修订。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公平竞争有关规定,市民营经济局对文件进行修改论证,并征求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民营企业意见。经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起草形成并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关于修改<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的通知》(济政发【2023】13号),将扶持对象扩大至面向所有民营企业,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强了政策普惠性。
2.合理性评估。一是目的明确、结构完整。《若干措施》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症结所在,聚焦发展质效、融资支持、人才保障、市场开拓、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实施能级提升行动”“实施融资促进行动”“实施市场拓展行动”“实施人才赋能行动”“实施环境优化行动”五项行动、21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方式、支持标准、政策执行有效期等要素,政策结构完整。二是具体措施精准有效。坚持政策引导性和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针对企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一系列政策创新,制定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扶持措施。如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与银行机构为优质民营企业开发增信产品,给予专项政策性担保融资支持,并列入政策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范围。单户每年5000万元担保贷款额度内,按实际贷款期限享受年化利率1%的利息补贴和年化利率1%的保费补贴”。三是具体措施推动有力。为保障政策落实,制定《济南市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十二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进一步梳理工作进度计划,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推进措施等,推动《若干措施》目标任务落实落地。配套设立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包含3个资金项目:一是融资促进专项资金,用于企业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补贴;二是并购重组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并购非关联项目补贴;三是民营企业产业联盟专项资金,用于联盟活动经费补贴。为保障资金规范使用,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列支渠道、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
3.协调性评估。《若干措施》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国家、省、市相关法规的协调性,确保了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要求。山东省先后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容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山东省及济南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相关政策及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近期,国家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围绕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广泛关注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作出了一系列系统性制度安排,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推动《若干措施》政策内容落地落实,符合《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精神要求,有利于推动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
4.完善性评估。一是流程规范。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修订印发<关于开展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详细规定每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入口、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进一步规范申报流程。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使用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内容完整,形成较为严密的制度规定。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由市民营经济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市财政局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重点评价,将绩效管理的要求融入到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二是机制健全。为保障政策顺利推进,每条具体内容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区县,同时,发挥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督促调度各责任部门、区县任务推进情况。三是标准清晰。《若干措施》中涉及财政奖补的政策,都详细列明了申报条件,梳理公布申报资料清单,制定融资担保需求申请表、股权融资需求申请表、产业联盟补助资金申请表等,便于民营企业知晓、掌握和填报。
5.执行成效。《若干措施》印发以后,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攀登行动支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政策宣讲会暨“济担—攀登贷”产品发布启动仪式,对政策进行现场解读,同步开展了线上网络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围绕政策创新、推进落实等进行深入解读。线下组织7场“民营企业攀登行动暨人才政策——走进区县系列专场宣讲会”,发放政策明白纸3000余册,企业政策知晓度不断提升。《若干措施》实施后,市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责,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具体任务。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均在正常推进中。
6.社会评价。《若干措施》实施以来,先后在山东电视台、济南电视台、经济日报、济南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措施作为典型经验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中得到转发。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市民营经济局加强了政策跟踪和问题反馈工作,并适时调整优化执行标准。经走访调研了解,民营企业普遍认为,该政策措施既有“真金白银”的资金补助,也有设立服务专员等精准有效的服务措施,内容实、措施硬,有效提升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可。
二、《若干措施》实施后总体成效
逐条对照《若干措施》提出的五大行动21条具体工作措施,目前我市攀登行动各项举措高位高效推进,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励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对标提标,推动民营企业扩规模、上台阶,营造出赶超跨越、争相进发的良好氛围。全市2家民营企业(九羊集团、齐鲁制药)入选“202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家企业上榜“2026山东民营企业200强”、7家企业上榜“2026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17家企业上榜“2026山东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10家企业上榜“2026山东民营企业吸纳就业100强”。2025年,全市“四上”民营企业包括民营规上工业企业、民营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民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民营规上服务业企业,共1.37万家,占全部“四上”企业总量的87%,营业收入实现1.49万亿元,同比增长4.7%,占全部“四上”企业总量的42.9%。基本形成全市龙头带动、多元支撑、多点发力的大中小企业发展格局。
(一)在实施能级提升行动方面,着力加大企业主动提标进阶支持力度。一是持续完善服务企业常态长效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营经济局联合打造“泉惠企”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智能化、全方位服务,及时、准确、高效办理企业合理诉求。涉企部门和区县严格落实“2110”工作要求,实行 7×24 小时值班备勤,跨部门办理的诉求由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办理,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二是着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我市民营企业承担重大专项任务。
2025年,全市拥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5911家,占比92.3%;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9082家,占比96.6%;民营新型研发机构46家,占比58.2%;民营技术创新中心8家,占比25.8%;民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48家,占比81.3%;民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334家,占比89.3%(其中,民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65家,占比81.3%);民营软件工程技术中心85家,占比 68%,民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24家,占比83%,民营企业创新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三是着力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对纳入省重大实施类、省重点工业等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民营企业项目,争取省级新增指标支持。2025年,全市共安排新增指标1.93万亩,足额保障了各级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其中包括山东明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罗茨式蒸汽压缩机关键技术改造、山东平阴丰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预焙阳极生产线技术改造等技改项目。
(二)在实施融资促进行动方面,构建民营企业全链条融资支持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济担-攀登贷”作用。聚焦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产业、绿色产业等关键领域,精准匹配不同产业融资需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济担-攀登贷”产品自实施以来,截至2025年12月底,共带动26家驻济银行机构为912家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规模89.79亿元,贴息后实际贷款利率最低降至3%以下,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近1.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企业499家、担保贷款50.19亿元;科技创新型企业835家、担保贷款67.25亿元。二是强化再贷款及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引导银行机构通过再贷款等央行资金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2025年底,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3516.5亿元,同比增长12.3%;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650.12亿元,同比增长7.65%。三是充分发挥“6+N”政府引导基金集群作用,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累计参与设立基金120只,认缴规模达1178亿元,实缴出资480.96亿元,资金放大7.2倍。组建规模超200亿元的天使创投基金群,累计组建各类天使、创投类参股基金31只,实缴资金134.2亿元。积极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累计成立8只AIC基金,完成项目投资6.24亿元。
(三)在实施市场拓展行动方面,助推企业强链延链补链拓市场。一是实施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鼓励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入库企业牵头,吸收上下游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市场服务机构等参加,已引导组建数字安全产业联盟(济南)、济南市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济南市人工智能民企联盟等8个联盟,共435家相关行业企业参与。二是组织开展“国企民企牵手”活动。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方案》,以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市场拓展、项目投资等方式,全方位促进国企民企在技术、项目、市场、资本等方面进行双向对接、交流与合作。三是积极落实并购重组政策,对并购非关联企业的交易项目,按照并购标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完成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承德东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补贴发放。
(四)在实施人才赋能行动方面,多维助企育才引才留才。一是构建“五位一体”高校引才合作新机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引才模式,开展北京、上海、香港等12条“才聚泉城高校行”引才线路。二是加强民营企业家梯队培养,分层次、分产业开展“订单式”培训,举办名师大讲堂、民营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信名家大讲堂、骨干型企业总裁班等重点培训班次。三是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建“泉城民营经济商学院”,设立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智库,开展研修培训、产研对接、问诊民企等活动,打造形成集培训培养、参谋咨询、合作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融合平台。
(五)在实施环境优化行动方面,多措并举护航民企发展。一是编制《济南市惠企政策事项全流程运行工作指引》,建立“专员对接、专题例会、专刊通报”推进机制。打通省“鲁惠通”政策兑现平台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泉惠企”平台兑付指令一键直达。自改革以来,平台兑付政策事项115项(“免申即享”政策事项占比36.52%),涉及政策资金42.46亿元,惠及企业1.33万余家(次)、个人16.04万余人(次)。二是开展“泉剑行动2025”护航民企行动、“检护企航”专项行动,深化“法治体检”活动,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连续三年高规格举办民营企业座谈会,打造“海右亲清会客厅”,设立12345民营企业服务专席,实行“2110”工作机制。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根据走访了解情况,部分民营企业提出政策在覆盖范围、持久性、政策落地时效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民营企业对攀登行动关注和了解不够深入,政策知晓度有待提升。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推动政策深入落实。加强对政策效果的跟踪问效,根据企业反馈情况进行总结提升,进一步优化流程、创新方式,方便企业更便捷、高效享受到政策。如继续优化“攀登贷”产品,积极与济南融资担保集团和银行沟通协调,按照“项目优先、首贷优先、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优先”的原则,扩大政策覆盖面,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发挥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泉惠企”综合智慧平台、“济南民营经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利用座谈、培训、开展调研等多方式,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服务更多民营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四、决策实施建议
经综合评估,《若干措施》符合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有效落实了国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因出台时间较早,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内容与新出台的政策存在偏差,建议予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