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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草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7- 07 09: 53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将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其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在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制定民营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民营经济局组织起草了《济南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简称《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济政办字〔2025〕7号)等。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围绕实施八项行动,提出21项具体实施举措。

一是聚焦主体培育和项目支撑。为提高民营经营主体数量和质量,积极培育年营收过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年营收过50亿元的民营企业,构建创新和创业生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集群。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创新支持方式,新增入库项目,加大招引力度,形成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

二是聚焦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为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以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民营经济,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推广应用,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三是聚焦人才提升和融资保障。为进一步强化民营企业人才供给,通过与职业院校开展定向、联合技能人才培育、举办海右技能人才大赛、鼓励民营企业申报相关人才政策,帮助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围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做大政策性担保贷款规模,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对接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推动长期资金投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项目,不断增强对民营经营主体的融资保障支持力度。

四是聚焦服务提质和环境优化。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效能,通过完善供需服务平台,积极为民营企业围绕技术、资金、项目、订单等要素开展相关对接活动,帮助民营企业拓展市场。围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咨询电话:0531-51700521


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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