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图片新闻
专家解读丨山东政法学院教授李燕: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促进”为核心,为民企筑牢发展屏障
发布日期:2025-12-10 14:51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爱济南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日前,济南市民营经济局机关第一党支部联合济南日报第三党支部赴美里湖街道邹庄新村社区开展党建共建活动,特邀山东政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李燕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了系统解读,从真实案例切入,围绕立法背景、法律框架与企业应对建议等方面,为民营企业代表展开深入讲解。

李燕以一个典型案例开场:“有家企业因法院不当查封生产线,导致停产、外方撤资,最终企业注销。”她指出,这类“司法措施影响生产”的痛点正是民营经济促进法要系统解决的问题。她特别提到,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制定到实施推进速度罕见,“从制定到通过仅一年多,通过到实施仅20天。”这背后是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贡献。李燕引用“56789”概括其地位,即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在解析法律框架时,李燕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其核心在于“促进”二字。除第5章“规范经营”是对企业自身的要求外,其余8章全是“外部保障”。她详细阐述了法律在公平竞争、投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创新规定,比如国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从2018年151项减至2025年106项,降幅30%,体现“非禁即入”原则;法律还明确禁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求财产查封采取“活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李燕特别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三个突破性意义: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两个毫不动摇”;首次界定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首次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确立为国家长期方针。“这部法律不是只给企业提要求,更给政府部门定责任。”她特别提到,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了10家政府机关,明确了各自促进民营经济的义务。

现场企业反响热烈,多家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感受,有餐饮企业代表谈到房租压力、网络舆情等现实困境,有能源企业代表反映了转型期融资难问题。他们普遍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企业维权提供了明确依据。李燕在总结中建议企业家:“不要只看‘规范经营’章节,更要关注另外8章——知道遇到问题该找哪个部门。”她呼吁政府部门与企业共同努力,让民营经济真正“敢投、敢闯、敢干”,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编辑:吴云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